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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降低投标成本,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0-01-02     来源: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竞争性,2019年8月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可获得性和透明度、投标保证金的规范性、合同履行和政府付款的及时性,以及投诉机制的公平性等四个方面工作均作出具体要求。

  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及利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强制采购本土产品限制外地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一经发现,要坚决及时清理。

  切实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鼓励各采购单位支持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探索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的财务、税收、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切实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程度。

  逐步建立政府采用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各地要做好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依法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探索构建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同时依托电子卖场、协议供货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项目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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