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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天:采购联盟提升医药采购监管水平

发布日期: 2020-01-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吴天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医药改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中,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81%。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

  同时,《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指出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关系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要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发挥采购联盟规模优势

  日前集中采购试点扩围,江苏省通过“省级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结果共享”的方式,组成全省阳光采购联盟,发挥集体谈判、联合议价、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各地积极探索联盟采购机制和采购方式的创新:一是坚持带量采购。联盟拿出参加公立医疗机构全年采购量的70%用于此次联盟采购,以“量”换价,真正实现带量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实现了价格较大幅度降低,将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二是坚持临床使用和质量优先。始终把群众的医疗安全作为联盟采购的第一需求,坚持质量优先,确保临床使用。三是坚持医保支付协同。采取预付总采购金额30%、不调整医保预算总额等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四是坚持保障供应。尊重群众多样化需求,确保谈判品种保质保量,医疗机构规范使用。

  当前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已经实现全程电子化线上操作。平台主要包括:在全国率先采用应用“国家医疗保障分类与编码规则”和“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现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监管、监督“七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支持各种分类采购方式;实现全省医疗机构一个平台的“全程阳光采购”;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通过平台监管使用和结算;创新监管机制,在部门监管的同时嵌入纪委监委再监督功能。

  据统计,平台上有药品企业3122家,医用耗材企业12247家。平台通过医保专网,与医疗机构进行直接连接,再通过专网节点到省平台。对接内容包括采购数据和使用数据,让改革成果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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