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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管服并举破解交易改革难题

发布日期: 2020-02-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 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 张丽丽】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多领域,影响面广,工作流程复杂,公众关注度高,始终处于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至关重要。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自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以来,在机构职能整合、体制创新举措等方面成效显著,特别是“官方+ 群众”的“6+1”监督模式和中介机构管理,为解决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进迟缓且不平衡的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起到“改革尖兵”的作用。

  形成“6+1”监督模式

  近年来,为保障交易的合法合规、阳光透明,高唐县大力延伸社会参与度,拓宽监督层面,形成了“官方+群众”的“6+1”监督模式。

  “官方”监督的6 种模式即:重点项目报备或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驻点监督;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等行业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相关行业监督;利用网站及各部门法定媒体,全程发布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交易场所内部设置无死角监控、拾音器设施,对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监控专线,实现网上实时监督;交易过程通过LED 大屏幕现场直播,接受在场人员现场监督;交易过程中实行科室内部三级审核,互为牵制,强化内部监督。

  “群众”监督即在“官方”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再推进一步,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基层声音的群体,对重大民生项目的交易过程进场见证。此外,每季度选取一天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开放交易场所,向群众介绍相关政策法规,使其零距离了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破除交易的“神秘”,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构筑“官方+ 群众”的“6+1”监督体系,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多元监督的透明“玻璃屋”中,确保了交易的公开、公正,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效能逐步向好。

  内外结合增强代理机构的公信力

  针对国家放开资质、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高唐县推行了“场内+ 场外”模式,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诚信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助力提高代理机构公信力。

  “场外”管理提高素质。在县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招标代理分级测评,划分为A、B、C、D 四档,“倒逼”招标代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测评以业务知识和专家综合评议为内容,通过电脑答题、现场答辩、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对在该县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系统摸底,为交易项目择优选取代理机构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两届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分级测评,共有70 余家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同时,实行“定期+ 日常”培训机制,每半年对在该县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交易实务、系统操作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建立代理机构业务机构交流微信群,随时转发最新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及时解答代理人员的疑问。

  “场内”管理约束行为。制定出台《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代理机构的业务职责及违规操作负面清单;配套制定《代理机构诚信评价表》,实行扣分制,由采购人、监督机构、交易平台管理人员分别对代理机构的场内行为进行评价,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扣分,综合扣分情况进行奖惩。

  另外,平台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及时发现不规范行为,通过对讲设备进行劝阻,拒不改正的进行视频抓拍,曝光处理。

  社会代理机构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重要一方,其执业素养关系着交易能否顺利推进。高唐县通过内外结合、双管齐下的方式,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有效破解中介机构“不易管、不好选”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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