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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采中心积极研究更多有效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 2020-02-10     来源: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进一步贯彻疫情预防工作部署,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就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工作出台了相应应急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项目延期,对于未开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经与采购人沟通进行延期处理,并于指定媒体发布相关延期公告,同时以电话形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二是减少聚集,对于未答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邮件方式在线上进行组织;三是做好防护,对于确需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制定了包含场所净化消毒、人员排查登记、个人安全防护、按时检查上报、暂停专家库抽取等多条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并结合以上措施,对疫情期间开评标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四是复工安排,包含实施弹性工作制、办公场所定时通风消毒、相关人员检测登记、废弃口罩统一处理等系列举措。

  包头市采购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严格按照以上防控措施执行,严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充分保障采购项目安全实施,降低人员聚集传播的可能。同时,积极研究更多有效防控措施,助力包头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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