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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交易

发布日期: 2020-02-21     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月18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为进一步严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西咸新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

  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西咸集团:

  为进一步在严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西咸新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以及《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0〕125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理安排交易项目

  (一)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二)对于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或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应优先于其他项目进行安排。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持经行业监督部门、同级防疫指挥部同意的《西咸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期间开评标(预审)申请表》进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工作(电子表格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对于不属于上述两类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人)应根据疫情形势、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稳妥有序开展;确需入场的,应经过新区防疫指挥部同意后持上述表格申请入场。

  二、 大力推行电子化交易

  新区土地交易、网上商城、产(股)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以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企业)采购等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项目或交易环节,一律网上办理,各市场主体登录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办理进场登记、场地预约、信息发布、招标文件购买(或者获取)、保证金缴纳退付以及开评标等业务,不再实行“双轨制”。具体事项咨询交易中心。

  三、创新交易工作方法

  为保障现场开评标项目顺利进行,本着“先行先试”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方法:

  (一) 创新开标流程

  1.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提供投标文件且成功解密,视为投标人开标时到场。大力推广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2.采用现场解密的项目,投标人代表即开即走,同时确保电话及网络畅通。

  3.暂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项目,确需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递方式或提前一天送达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专人负责接收,收到纸质文件后,要及时通知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无法到开标现场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人员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开标时到场。投标人应确保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视频直播。

  (二)创新评标流程

  1.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实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采购人(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评标过程中,评委要进行必要的间隔。

  2.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区等候。确需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答疑等的,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并在网上答复。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或现场操作的(如二次报价等),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并做好防疫管控。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时,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减少直接接触风险。

  (三)创新担保方式

  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大力推广交易中心各类线上金融产品特别是电子保函的应用。

  (四)严控交易人数

  需到现场进行开评标工作的,原则每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数不超过2人,投标单位不超过1人,采购人(招标人)原则不超过3人。交易中心合理安排场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采购人(招标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灵活运用招标方式,严格制定防护方案。采购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要求所有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同时详细登记所有到场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现住址、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并要求申明其有无按规定需要隔离的情况。

  新区防疫指挥部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交易中心现场防控指导和监督,为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提供防护设备,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创新的招标方案审慎审查,同时做好现场交易监督和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乱、监管不断。

  以上措施自疫情防控终止之日起不再施行,恢复正常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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