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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建立政采绿色通道,推进防疫采购便利

发布日期: 2020-02-21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和省财政厅、江门市等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全力支持防疫物资保障及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在前期快速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进口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并抓好重点单位现场指导等工作,大幅度提高了物资采购效率。采购“绿色通道”建立后,我市防控采购实施更快捷,采购环节缩减,采购时间减少,采购人在做好采购内控管理基础上,采购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按防控需求及时采购到所需的防控物资。

  二是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明确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时,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同时,进一步结合企业规模多为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要求采购人在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政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导向作用,推动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举报、政府采购投诉等相关工作,相关业务通过网络、邮寄资料等方式办理;同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开、评标场所及人员防护等工作。

  接下来,江门财政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当前应急采购环节畅通、有序和减少、防止出现漏洞:一是做好对医疗机构、交通等重点防控单位的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对有关采购工作及时做好主动服务和指导;二是指导采购人做好是否纳入紧急采购的判别,准确把握和用好采购“绿色通道”;三是督促采购人加强内部控制,以保障应急物资采购畅通、堵塞漏洞;四是督促各采购单位按要求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证的管理,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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