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2-28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实落实省市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保障经济运行有关精神,采取十项措施,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不见面开标”服务项目交易。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类项目强制执行“不见面开标”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
“不见面服务”做好业务办理。对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续期、公告发布等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一律推行全程网办服务。对新办机构注册、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确需现场办理的,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次办”电话预约服务。
“绿色通道”服务特殊项目。对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防疫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急需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开启“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快速跟踪办理。
“便捷方式”服务省外企业。未采取“不见面”开标的项目,四川省外企业可委托非本单位居住在四川省内的人员现场投标。
“以人为本”限制交易场地。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每天原则上只开放“不见面”开标项目1场,“绿色通道”项目1场。
严格控制参与人员。明确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同一项目开评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员最多2人到场,招标人1人(评审委员会代表除外),现场递交标书的投标企业1人到场。
严格落实健康申报。进入交易大厅现场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健康申报卡》,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明确单位对申报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出现弄虚作假或申报不实等现象,限制参加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年;未提交申报卡人员一律限制进入。
严格控制疫情传播。进入交易大厅的各方交易主体须提前1小时到达,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特别急需而又不满足“不见面”开标条件的项目,招标人须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投标人、评标专家的出行实际,确保招标活动依法规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多渠道畅通联系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实体交易大厅等方式全面公开各科室联系方式,保障项目服务不断链、不延误。
上述各项措施执行以来,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咨询126件次,发出工程招投标补遗 10项、中标结果公告3项、合同公示3项、受理电话预订场地14项;退还保证金44笔63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退35笔625万元,政府采购退9笔14万元。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