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3-02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办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制定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八项措施,助力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二是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必须招标项目,采取“一项一策”方式,落实“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三是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采购当事人注册登记、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网上商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在线业务正常办理。四是建立项目清单和工作台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重大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五是推行“不见面开标”,允许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相关材料、远程开标、在线监督。六是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落实行政监督职责。七是招标人可以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预先发布招标公告,先不确定开标评标时间和地点,待条件满足后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组织实施。八是根据项目和交易场所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到场人数,非必须到场人员在线开展业务。近日,天津港等3个重大项目已按新方式顺利完成开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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