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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处理好交易主体的关系

发布日期: 2020-04-15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孟翔

  【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孟翔】公共资源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均在平台完成,每一次交易都牵动着每一个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的心。从项目交易开始每一环节,无不与交易平台密切联系。除了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谨的工作流程之外,交易平台运行是否公开透明、公正合理、诚实守信等一系列问题,都应得到平台各方主体的正确认知。

  目前,有些招标人、投标人认为:入场登记不及时、招标公告发不了、投标登记失败、保证金未及时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不及时、招标失败、废标、串标围标、工程肢解分包等现象都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连带责任,甚至有的认为都是平台所为,给交易平台带来了伤害和负面影响。

  平台整合成效与问题并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切联系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拍卖机构)等平台参与主体,如果关系处理不当交易平台将处于“风口浪尖”,社会反响大,质疑投诉多,严重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的发展。因此,必须合理处理好平台参与各方主体的关系,才能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当前,各地普遍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清除了市场壁垒,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交易从分散到集中,规则从分立到统一,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资源市场更加开放,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为落实“接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按照“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尽可能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率和质量。

  与此同时,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职能的不断凸显,交易中心对平台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束手无策的窘境也越发凸显。例如:招标人(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评标专家发现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代理机构评标相关资料准备不充分,相关评标表格未准备齐全影响或延误评审;不服从交易中心人员管理擅自进入评标室,长时间在评标室逗留。以上问题的出现,按39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行使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交易中心按照自己的职能定位,没有任何的处罚权。尽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建立健全不良交易行为发现处置机制,工作人员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对发现的不良交易行为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送至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但是种种不良现象发生在交易平台之内,还是会严重影响平台正常工作,致使交易中心处于尴尬的地位。

  提升平台公信力和参与主体专业化程度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的逐步完善,各地交易机构理顺公管委、公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中心的关系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而实现有效监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主动作为,积极衔接公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平台发生的问题,应及时有效解决。交易中心应遵循平台的相关规章制度,有效地解决平台上存在的违规失信问题,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馈报告。在监督管理层面上,公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人(采购人)交易平台管理办法》《投标人(供应商)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评标专家交易平台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拍卖)交易平台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信用档案库,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让管理办法成为规范平台秩序的有效抓手。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实现服务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是一项流程化、程序化很强的工作,结合“接放管服”工作要求,平台首先应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每个环节遵循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入场登记、公告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等。对平台从业人员有一定的约束规范、制度要求,从而更好地为平台参与主体提供优质服务,让服务对象满意。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应大力推行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对交易场所及设施、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流程、交易信息公开、交易现场服务与管理、交易服务行为、交易档案管理实行标准化,使各个环节都严格规范管理,用标准化的格式来要求平台从业人员,降低质疑投诉风险,合理处理好平台参与各方主体的关系。

  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降低廉政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的时代已经到来,信息化是交易平台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信息化带来的便捷,积极稳妥地应用信息化已经成熟的技术,将网上报名、专家抽取、网上投标、电子评标、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智能化管控、视频监控采集、视频可视化等业务有序开展。在此层面上开拓性、创造性地服务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将信息化渗透到公共资源交易的每一个环节,极大地降低人为因素,切实做到“以机管人”从而降低廉政风险。同时进一步做好数据分析、信息互联互通工作,让每一个项目之间能够数据对接、资源共享,消除系统壁垒、实现相互认证,使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实现信息全覆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培训和宣传,提升平台参与主体的整体素质。针对各方参与主体对交易中心平台的一些误解和错误认识,交易中心应积极采用各种渠道进行自身职能定位宣传和沟通。除通过组织培训、媒体、互联网等常规方式宣传外,建议设置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将公共资源平台职责、平台工作交易概况、交易流程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让社会参与的每一个人,了解认知交易中心,真正理解交易中心职能定位。建议实行招标人(采购人)交易知识普及制、投标人(供应商)培训投标许可制、评标专家培训持证上岗制、招标代理机构培训准入制等措施,完善交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整体素质。(编辑/李金红)

  作者介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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