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5-1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项欣】4月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对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提出十项意见。
通知指出,要强化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招投标环节;节约招标成本,压缩招标时间;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加快招标信息采集,加强数据互通互享;优化资审制度,完善评标办法;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减少招投标层级环节;加快推行投标担保,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
《通知》要求简化招投标环节,节约招标成本,压缩招标时间,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减少招投标层级环节;加快推行投标担保,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据陕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出台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通知明确了要简化招投标环节,取消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不再将此作为招投标备案必经环节。同时指出,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在满足项目立项招标必备条件下,建设单位可依据审核通过的规划初步方案或审核意见等材料办理项目施工发包手续。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探索推行电子保函,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这些意见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招投标负担,起到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通知》的印发大大方便了企业,以后进行招投标活动时,投标环节将会减少,而且还会压缩投标时间,这样将会极大地降低投标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提高招投标效率。”陕西省企业代表王先生说道。
加强招投标监管,提升电子化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加快招标信息采集,加强数据互通互享;优化资审制度,完善评标办法;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知》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降低围标串标可能性。这样今后,按照《通知》要求,对招投标市场活动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考评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行为人,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予以惩戒。
此外,《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加快招标信息采集,推进交易电子化进程。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向常态化发展,也为全流程不见面开评标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和肯定。加快招标信息采集的同时,也要求加强数据互通互享,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数据互通互用功能,实现交易、监管数据交互共享。”
《通知》的出台,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加强陕西省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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