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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完善平台 提升农村产权交易效率

发布日期: 2020-06-1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王明波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王明波】农村产权交易是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农村产权交易现状,宁波市海曙区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出台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确定镇(乡)、街道交易站为辖区监督责任主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交易效率低等问题亟待解决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实际调研中发现,海曙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在产权管理、进场积极性、交易流程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交易效率低。

  存在确权进度滞后导致产权不明晰。农村产权的有序规范流转,前提条件是农村的产权权属关系要明晰。从实际调研来看,农村各产权不同程度地存在确权进度滞后的现象。

  代理费用金额较大导致群众进场积极性不高。以古林礼嘉桥村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该村每年厂房、房屋等租金收入3000多万元,涉及固定资产近千处,如果全部进场交易,仅各类代理费用就达数十万元,村民很难接受。

  流转方式混杂导致效率低。广大群众对农村产权交易了解不够,土地流转以农民自发流转、短期流转居多,且大部分农户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以口头协议代替,自由性和随意性比较大。有些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条款、期限不具体,双方权、责、利不明确,没有违约损失补偿条款。同时多数村民不愿意多出钱请中介或评估公司,而缺少中介服务机构,则会阻塞流转出让方与需求方信息通道,大大降低了流转效率。

  健全交易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应当采取加大宣传、健全交易制度体系、完善平台建设等举措,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高交易效率,盘活农村资源。

  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通过开展广泛宣传、重新对土地进行丈量、三榜公示让农民确认依法颁证等方式,明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属。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确权的综合配套机制。鉴于国家和地方不同部门颁发的各种权证,针对所出现的问题,建议确权中颁证部门要相互协调,不要各自为政、相互割裂,造成工作的不衔接和重复矛盾。

  完善交易制度体系。在层级设计上,区级政府制定宏观制度设计,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台实施细则,村集体组织是末梢,自上而下形成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

  完善平台建设。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的管理模式,搭建镇(乡)、街道办事处二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形成交易品种齐全、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模式先进、技术信息联动、交易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体系。

  加大宣传,提高进场积极性。通过线上宣传媒体及宣传资料,入户讲解、座谈培训等线下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提高群众对产权流转交易政策的知晓程度,引导群众入市规范交易,有效盘活农村资源。

  (作者介绍: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