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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激活“三农”经济

发布日期: 2020-07-09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振琳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振琳】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强化服务“三农”责任,通过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激活三农经济,积极培育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探索建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资信评估、资质评审、法律咨询等服务组织,推动平台创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6月18日,黔南州农村产权交易现状调研工作组赴罗甸县开展调研工作

  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瓮安县于2015年开始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负责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指导全县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解决了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缺位问题,规范了土地流转交易。

  同时,根据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安排,分中心及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黔南州农村产权交易现状课题调研组,通过及时赴黔南州各县(市)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收集全州涉及农村产权交易的各项繁琐数据,摸清全州农村产权交易底数,为农村产权交易的政策导向提供决策依据,为课题调研的顺利开展贡献瓮安力量。

  重视细节管理 推行管监办分离

  近年来,县政府印发《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瓮安县交易目录(暂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提出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资源整合”的原则,通过将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在阳光下运作,真正把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管办分离”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预防招投标腐败的关键措施和体制保证。新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将决策层、监督层和操作层机构分设、职能分开,实行完全意义上的管、监、办分离,为中心实现阳光操作、高效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心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交易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办事流程和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工作要求及县政府发布的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顶层和载体,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为骨架、脉络,相关程序规定为驱动的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此外,中心先后出台和实施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多项服务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接待服务对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质量零投诉的目标,把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贯穿在所有工作之中。

  截止目前,全县共计成功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94宗,成交面积为2.38万m2,流转金额为2164.53万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功流转尝试,解决了制约瓮安县小城镇建设的瓶颈问题盘活了土地资源,推动了地方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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