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7-10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日前,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了安徽省涉案金额最大的串通投标案,涉及21起工程招标项目,中标金额累计达48.41亿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涉及巢湖市项目8个,合肥市其他县区项目11 个。事实上,近年来,由于县级工程招投标限额低、项目小,部分投标人不讲诚信,恶意低价,肆意围标,致使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破坏了建设市场秩序。
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9年开始,就如何体现招投标公平公正,如何实现有效最低价竞得,深入分析研究,最终把突破口锁定在“信用”上。
信用信息成为招投标重要依据
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稳。要想实现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巢湖市交易中心认为关键在“有效”上。怎么做到“有效”,这需要投标人诚信报价;怎么认定诚信报价,在商务标评审外,还需增加信用评审,因为信用是企业的名片,好企业自然会理性报价、诚信履约。
首先,将企业信用运用到招投标领域。诚信是市场稳健发展的压舱石。从今年开始,巢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陆续增加信用评审内容,如重合同守信用、行业信用评价等级、获得国家或省级同专业同类别奖项,等等。虽然不作为招投标强制性条款,但只要作为加分项,只要把信用放进去,有信用和没信用就有了本质的区别,好企业的优越感自然凸显出来,提振信心;差企业的失落感如同芒刺在背,坐立不安。以“信用”保“有效”。
其次,将良好信用转换成为竞争优势。在遵循有效最低价的基础上,将企业信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折价,投标报价减去信用折价即为评标价(中标价仍为投标报价),信用越好,折价越多,评标价就越低,好企业的竞争优势就愈发明显,此即所谓的信用折价法。
第三,将履约信用管理作为改革延伸。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约谈制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履约巡查制度》,由市公管办牵头组织标后履约巡查工作。履约巡查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现场固证,实事求是。巡查结果第一时间编发通报,列明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办结时限;整改结果以同样方式反馈,并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纪监委。违约责任追究与企业信用评价挂钩。
信用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正所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实施交易主体激励问责并行机制后,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规避招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受贿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得到遏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中标结果体现优质优价,自信用评价引入招投标以来,中标价格相对合理,中标企业资信较好,围标串标得到有效遏制,招标人对此反映良好。
违约惩处震慑作用明显。项目单位对39家违约企业实施责任追究,处缴违约金26万余元;住建部门对16家企业记不良信息一次,给予部分项目经理和总监通报批评及外网披露;公管部门对48家施工、监理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5—10分和网上披露。惩处力度前所未有,既让违法违规者长了记性,又警示业内在巢湖市投标必须谨慎、规范、守约。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