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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实行“评定分离” 落实“责权归位”

发布日期: 2020-08-1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7月8日,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顺利完成合同在线签署,项目进入到如火如荼的开工建设中。据了解,该项目是六安市首个试行评定分离方法招标的项目,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市场行为,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赋予招标人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六安市开始推行“评定分离”招标模式。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漆学富表示,招标人是工程建设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评定分离”举措将确立中标人的权利归还招标人,让评标专家的作用回归到专业性业务本身,体现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责统一。同时,进一步遏制建筑市场资质挂靠、挂证等行为,培育真正有实力的地方企业,减少投诉,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效率。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合同在线签署现场

  做足做好试前准备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安徽省《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要求,六安市公管局积极探索推进政府重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做足做好试前准备工作,确保试行项目顺利开展招投标活动。

  漆学富介绍说,制度先行+执行到位才能达到效果,六安在实行评定分离之前,通过学习借鉴江苏、深圳等省市实行评定分离的经验和模式,经市公管委全体会议审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市本级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项目以及市本级政府投资的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试行评定分离。

  还明确规定了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案及其职责。试行评定分离,把话语权还给招标人,并不意味着专家评标环节就可以“放飞自我”,相反,招标人的定标更需要以详尽、细化的评标意见作为参考,如果评标标准过于宽泛,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过多,评标报告中缺乏对技术条件的分析和对风险的判断,评标意见也很难作为定标的参考依据。“评定分离”的设计并不在于否定评标委员会的作用,而是通过两个环节的信息和策略互补,使招标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招标人定标也并不是随心所欲,必须负起对于招标项目和中标结果的主体责任,为了真正发挥采购价值,确保资金花得“物有所值”,招标人就必须在评定投标文件之外做更多的功课,全面、准确、充分地考察投标人的实力和意愿。

  关于这一点,漆学富强调,六安市推行评定分离,并不是简单地把权力还给招标人,还对招标人实施评定分离制度的总体原则和操作方法进行了详尽说明,给招标人在定标工作中确定择优要素提供了参考。例如,定标委员会定标,可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也可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或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或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等,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当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可以围绕企业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履约表现(记录)、是否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投标报价及价格构成等定标因素进行考察,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合同履行能力特别是履约表现(记录)和风险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供定标委员会择优确定中标人的参考依据。必要时,在考察的基础上也可组织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针对工期控制能力、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履约表现(记录)、质量安全控制、价格构成、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事项,向定标委员会进行答辩,再由定标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性分析,择优确定中标人。

  认真组织评标、定标

  6月6日9时许,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里,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正在进行开标流程。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除业主评委外,其他专家均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通过网络平台随机抽取。

  专家到场后,经过严格评审,最终评出了3个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全面分析和考察后,最终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被定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单位。

  漆学富表示:“该招标项目是试行评定分离的首个项目,各方非常重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我们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组织开评标工作,受到了各方交易主体的一致好评。”

  项目招标人也表示,以往招标业主没有选择权,专家按照评分确定分值最高的一个为中标人,现在业主有选择权力了,可以综合考虑选择诚信履约有实力的企业中标,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这也正是“评定分离”招标方式的意义所在。“评定分离”将定标权力还给招标人,同时继续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参与竞标者资格审查和中标候选人推荐的职责,找到了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之间的平衡点。目前看来,这样的改变恰恰对上了招标人的“口味”。

  推行“评定分离”效果明显

  “评定分离”作为扩大招标人自主权,践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本质是实现择优招标。六安市推行评定分离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六安一中扩建项目”为例,政府投资达9.04亿元,通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定标委员会定标,中标单位的中标金额为8.45亿元,节约政府投资59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6.5%,招标效果明显。

  漆学富表示,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是回归招标投标市场本性的需要,也是招标投标多年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一是实现“招标人负责制”的责权统一,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二是能够遏制围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抑制利益输送,让投标人失去公关方向;三是淡化评标专家的定标作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专家不参与定标程序;四是定标过程一般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组建人数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5倍的定标成员库,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保证定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今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充分理解“评定分离”的基本原则,根据项目实际,选择相应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分离”方案,以达到最佳的招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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