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8-20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杜先颜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杜先颜】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公布13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印发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将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平台体系。
今年,各地陆续出台2020年版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同时原有交易目录停止执行。各地新出台的交易目录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为向导,并结合本地实际而制定。本文以安徽、四川、青海、陕西四省份为例分析各地2020年版目录有何相同和不同之处。
异曲同工出新规
制定依据相同。各地制定的2020年交易目录均是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为依据,对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将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平台体系。
制定目的相同。各地交易目录的出台,均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的重要举措,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规模不明确问题,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升交易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在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上的重要作用。
实施动态管理。四省份在印发目录通知中均指出,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同时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新增品目展现地方特色
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相比,各省份出台的新版《目录》均带有地方印记,自成一格。安徽省在目录中明确了每类交易项目应当执行的规模标准;四川省则按照三级目录进行编制,并新增了独具特色的数据资源类项目;陕西省则直接在目录中增加“行政监督部门”栏目,明确交易项目监督部门,规范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项目划分与归类不同
四省份今年新出台的目录中,安徽省设置了13大类交易项目,四川省划分了8大类交易项目,青海省列入了12大类交易项目,陕西省最少,仅有6大类交易项目。
各省份在交易项目类别上不仅数量不尽相同,分类方式亦有不同。如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交易项目,在安徽、青海、陕西均列在大类项目之中,而在四川则归于社会事业资源配置类。机电国际招标类交易项目,在安徽、青海均为独立的大类,在陕西列入了采购类项目,而在四川则没有这一项目。但四川省依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文件精神,增加了“数据资源类”项目,这是其余三省未有的项目类别。
内容调整不同
对比2015年的目录,今年出台的《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有着较大改动。新增加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林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用能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以及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等7类交易项目。同时,对原有项目也进行了调整,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类别中增加了省属企业控股投资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类别中增加了增资项目;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增加了股权转让项目;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类别中增加了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采购和第二类疫苗采购项目;在房屋建筑项目中删除了对古建筑保护项目的列举;在政府采购类别中删除了省属院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采购。
对比2014年四川省公布的《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今年出台的目录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全省交易目录全覆盖,同时增加“经济资源(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集体资产产权”3个大类。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则新增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林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农村集体产权类、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以及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等交易项目。同时将原有“省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调整为“国有产权类”,将“省直单位资产处置项目”调整为“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
陕西省新版交易目录相比2016年版,适用范围则从省级扩大到全省范围,各市(区)可直接按照新目录执行。新增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水权交易等交易项目,并将应纳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重新分类梳理,实施清单式管理。
适用范围不同
安徽省新出台的目录适用于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青海省出台的目录适用于参与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四川省适用范围为全省范围,并指出,各地各部门(单位)可在目录基础上依法拓展,按照“只增不减”原则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陕西省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省本级扩大到全省,并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对目录进一步细化,积极推进目录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