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9-08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韦柏军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韦柏军】电子化交易是今后公共资源交易的发展趋势,也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具有传统纸质交易无法具备的独特优势,能够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不高、监管难、腐败多发、制度性交易成本高、容易受人为因素干扰等难题和弊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促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顶层设计”政策相继出台,为促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贵州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也同步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堵点、阻点和难点亟待解决
电子化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提高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质量和效率,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仍处于初步阶段,仍有不少堵点、阻点和难点亟须解决。
缺乏顶层设计,电子化交易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仍不够健全。首先,由于公共资源交易涉及领域广、类别多,又普遍实行分行业监管,虽然2013年2月出台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明确了电子招标投标在建设工程交易领域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初衷主要是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没有覆盖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其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未能把实现建设工程全面电子化交易作为强制性发展目标。再次,国务院办公厅近年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等政策文件,只是作出“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到2020年……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这样的原则性、提倡性、引导性规定。目前仍缺少从全国层面建立健全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工作机制,仍需出台更为全面和细化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或政策文件。
各项标准不一,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仍存在一些技术短板问题。首先,部分交易领域仍未出台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交易电子化难以全面施行。比如,截至目前,政府采购仍未出台国家或省级统一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各地难以统一规范电子化交易活动。其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没有真正实现高质量的“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电子化交易流程、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方面仍有不少堵点。再次,交易系统与监管系统的无缝对接、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环节进展较缓慢。
利用不足,交易相关方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交易和监督的意愿和需求不够强烈。由于担心信息泄露和交易安全、在线电子监督系统操作繁琐、交易过程容易失控等,不少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仍习惯采用传统的纸质化交易和现场监管方式。
跨区域难以合作,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电子化交易的进程和水平参差不齐。目前,从全国、全省范围来看,除了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外,其他类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土矿权和综合产权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步伐仍比较缓慢。不少地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也只是解决了“有没有”“能不能”的问题,普遍存在并没有真正实现“全流程”和“全覆盖”等问题,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占当地全年进场交易项目的总比重仍然很低。
电子化交易的未来发展路径
上述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业内专家认为是各地在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时没有弄清楚三个问题:其一,是制度先行还是技术倒逼?其二,是独善其身还是共建共享?其三,是传统领导还是数字领导?笔者认为,针对全流程电子化进程中存在的堵点、阻点、难点,可以从以下路径推进改革发展步伐:
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从全国或全省层面建立健全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工作机制,将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纳入对各级政府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重点工作成效考核体系,尽快研究论证、制定出台全国、全省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加强宣传推广和专项培训。大力宣传电子化交易的效率和便捷等独特优势,并结合推进电子化交易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交易各方对电子交易方式的使用率、认可度和满意度。
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发改、住建、交通、水利、财政、自然资源等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间的业务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本级政府办公厅(室)或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制定全国、全省分类统一、更加精简和高效的电子化交易流程、交易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等。持续提升交易平台在各地域、各层级之间全面贯通、互联互通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和行政监管系统之间的高质量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持续深化电子交易系统和系统安全防护体系、防护能力建设,确保系统运行和信息数据安全,为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供技术支撑。
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是国办函〔2019〕41号文件提出的2020年既定目标任务,是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相互协作、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以贯之地抓好贯彻落实,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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