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强化部门联动深化合作共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职尽责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 2017-03-14     来源:武汉市民之家

  8月2日上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履职尽责座谈会在市民之家召开。会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涛主持。副主任吴福生参加会议。

  会上,公管处处长周永德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及下半年工作重点。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等12个行政监督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颁布的39号令,先后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建议。李涛同志作总结讲话。

成绩可圈可点

  今年以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公管办组织协调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即整合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加快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目录两大制度规范,力争平台建设、信息共享、联动执法3个方面有所突破,投诉受理、信息宣传、现场服务和管理、自身建设4个方面有所作为。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任务:

  ——平台整合稳步推进。1.市编委会已召开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建方案;2.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有序推进;3.以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基础的全市“一网三平台”开发建设工作已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正在对接试运行;4.推进“应进必进”,初步形成“4+N”为特征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统一规则体系逐步建立。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目前已进入最后审核阶段,《办法》拟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计划年内出台。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标准更加清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了相关招投标规则清理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准,清理废除相关规则43款。

  ——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加强信用信息收集与整理,建立市场参与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诚信信用承诺书。在各行政监督部门的配合下,在平台曝光了14条不良行为。积极组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计分管理办法》,并积极抓好《办法》的实施。

  ——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先后在《公共采购》、《长江日报》、《武汉宣传》、《武汉晚报》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职能、工作成效等,上半年在各级媒体刊登稿件共计97篇,其中专版报道8篇,印发《工作简报》7期。

  ——综合监管举措不断加强。受理省局和市纪委转办的投诉事项3起。受理非类项目89件,涉及资金2亿多元。成立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各类专家13名,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中的疑难杂症把脉。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深入开展。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先后开展领导赴基层走访调研活动,组织召开交易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单位意见和建议。通过基层走访、入户调查、座谈收集、自查自纠,共梳理、清理出突出问题25个,并制定了问题清单。

  ——自身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以扎实开展“继续学习年”活动为路径,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周抽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概括地讲,上半年工作亮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大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外宣传力度,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二是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为对接行政监管部门监管系统奠定了基础;三是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4+N”特色更加明晰;四是行政监督部门强化监管的意识明显增强。

未来任重道远

  站在全局的高度,登高望远,展望未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任务艰巨。下半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平台整合。实施《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定”方案》。理清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统筹做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编制、职能、人员、资产等划转工作,确保改革和整合工作平稳过渡。适时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举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仪式,确保平台整合有序进行、落到实处。

  (二)推进电子平台建设。按照“4+N”模式,加快实现“一网三平台”互联互通。围绕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覆盖的目标(“横”是指“4+N”个交易单元,“纵”是指市级平台向区级延伸),加快推进市、区电子交易网络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全市范围内电子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三)推进专家资源整合。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评标专家资源共有共享。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确保我市专家资源整合顺利推进、共有共享。

  (四)推进国家利好政策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2015]63号)和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平台运行管理的39号令,起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管理办法。采取集中自学、聘请专家授课和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确保国家政策落地、惠民。

  (五)推进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制度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力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新城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出台。坚决贯彻落实国办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好招投标银行保函制度。

  (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诚信建设作为根本之策,强力之举,下大力气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基础数据库,推行不良行为记录报送制度,设置网上曝光窗口,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黑名单”制度和不良行为曝光、惩戒机制。

  (七)推进综合监管。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综合监管执法新机制。大力开展联动执法监督检查,启动环保工程领域联动执法试点。稳妥受理、处置各类投诉,健全正常投诉处理机制。按照“应进必进、分级管理”的要求,积极与省级目录库对接,开展目录运行情况检查。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非类项目管理办法》,促进综合监管有力有效。

  (八)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当前,时间过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过半。各行政监督部门既要按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和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突出问题,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真心实意地取信于民,认认真真地将履职尽责贯穿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中。

事业大有可为

  座谈会坦诚相见,气氛热烈,各行政监督部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上半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平台整合、制度建设、信息宣传、履职尽责、综合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相关部门还就如何贯彻落实39号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议尽快出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法》,让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二应加快建立电子交易系统。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统一的电子服务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三应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颁发的39号令要求,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监督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

  会议形成了广泛的联合监管共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各行政监督部门将密切配合,联动共管,高质量完成今年监管工作目标:一是统一规则,各行政监督部门将积极参与制定全市平台统一规则。二是共享资源,整合建立市级专家库,建成电子交易、服务信息系统。三是联动执法,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应拧成一股绳,严历打击交易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面临良好的历史性机遇,时不我待,失不再来,必须抢抓这一大好机遇,共谋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发展:一是国务院去年颁发的63号文、省市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以“统一”为特征的平台建设拉开了序幕;二是去年8月1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于法有据,形成了湖北特色;三是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39号令,标志着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监管方面,须履行好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各行政监督部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要同心同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力争在5个方面有所作为,即:在平台规范化建设上有所作为,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39号令,把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成规范化平台;在融合“线上线下”平台交易上有所作为,严格落实“交易平台外无交易”;在诚信体系建设上有所作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在创新区级交易平台上有所作为,不断加强区级平台的建立和指导;在创建联动执法机制上有所作为,积极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各行政监督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是一个朝阳行业,行情看好,前途光明,但道路曲折,充满挑战。面对问题和困难,全系统一定要有“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担当精神,一定要有“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战略耐力,不急于求成,不畏首畏尾,沉淀经验,厚积薄发,努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稿人:霍泽学   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