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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及服务类招标投标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7     来源: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

  为规范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货物及服务类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依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深府〔2003〕1号)精神,现就市区两级货物及服务类招标投标管理权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由各区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及服务类招标投标管理,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招标备案完成后,需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其中,宝安区、龙岗区的工程分别进入宝安、龙岗分中心,其他工程均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三、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货物及服务类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责。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