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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16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文件

  海财采购〔2017〕217号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及时间执行,文件执行期限为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