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3-05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招投标监管中心监管人员向裴东耀市长(左二)演示评标区监控
2017年下半年,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整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过程监管三方面做好平台整合完善工作。
当前,宁波正以“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依法监督”的运作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文章,构建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多地前来学习考察。
第三方集中监管解决“同体监督”和各自为政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中的职责,以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改革要求,宁波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与监督职能机构的相互分离,对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第三方集中监管,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早在2016年,宁波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交通委、水利局、城管局等13个部门和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执法职能,包括监督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合法性、开标、评标、定标、订立合同等10个环节的事项,依法集中委托给新组建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宁波市的监管模式做到了项目建设单位与行政监督部门分离,解决了“同体监督”问题。由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来集中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较好地解决了行业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还有效解决了各部门分散监管所带来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监督缺位和越位、执法力量薄弱、部门职责交叉不清等问题,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政策统一和政令畅通。
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机制
针对监管体制改革后监管对象多、职能跨度大、安全风险高、管理人手紧等情况,市招投标监管中心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强化交易活动现场监管。《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监督管理规程》的出台,明确规定有关行政监管人员都应当到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其负责监管的交易活动,依法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避免事后不必要的投诉和争议。同时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监督履职到岗登记簿》,及时记录监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市招投标监管中心制定实施了《宁波市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细化管理处罚规定,强化对专家评标行为的现场监督、考评和动态管理。
探索中介机构管理机制。通过学习借鉴南京等地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考核和信用评价应用的管理经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牵头起草《宁波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草案)》,通过完善的入驻机制、考核考评机制、比选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推动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依托信息化提高监管水平
依托信息化技术,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积极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全过程信息通过系统进行整合、汇总和公开发布,实现交易过程的网上操作,让“数据网上跑”代替“人员资料跑”,实现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管常态化。
目前,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备案和发售、交易登记及CA锁网上办理、开评标会场网上预约、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评标委员会组建、预中标公示、中标合同备案等10多个环节实现网上办理,同时实现远程异地网上开标、评标,小额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网上竞价等交易功能,系统全面记录各市场主体、服务机构、监管机构信息,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促进了招投标操作、服务、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公开化。
招标监管环节电子化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网络,将经过网上报送备案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转为PDF版本并加盖电子章,通过市招投标监管中心电子签章后自动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彻底解决了经办人员私自违规修改招标文件,以及重复报送和重复审核的问题。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与交易单位信息登记和查询系统,并实现了市与县级平台联网。通过应用评标专家自动选聘和语音通知系统在各县(市)区设立省(市)评标专家库选聘终端随机选聘评标专家,防止评标专家名单人为泄密,实现了全省(市)评标专家资源的共享。同时,全市各级平台普遍设置了开标评标现场监控系统、评标过程视频直播系统、评标区门禁管理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电子竞价系统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持续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宁波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和《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实行“一标一查”和“互联互通、互认共用,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机制。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会同市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综合诚信数据库,制定各行业建设市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评价和应用办法,建立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量化考核手段评定建筑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逐步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目前,综合诚信数据库通过与市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部门建立的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和实时推送,并实现了进场交易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和统一管理。
2017年5月,市公共资源交管办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黑名单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列入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并实行“一标一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进行核查,不列入的,备案不予通过,从而将失信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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