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3-08 来源:合肥日报
十年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各类项目46462个,交易金额9676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8997亿元。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四统一”管理体系的确立。
统一市场,实现了项目的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规则,建立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统一监管,形成完整严密的综合监管体系;统一执法,强化交易市场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四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合肥模式”,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由管办合一向管办分离、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分散监督向综合监督的三大转变,形成统一、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
集中交易形成统一市场
2006年,合肥市打破过去分散交易的藩篱,将原先分散在城乡建委、财政等部门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集中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奠定了集中监管的基础。
同时,对依法应招投标项目,通过交易目录管理,实现“应进尽进、应招必招”,杜绝场外交易、私下交易。
今年,交易市场又有新的突破,公共资源交易市县区一体化平台贯通。“我们全面整合市县区一体化系统,建设统一的电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三大平台,共享合肥市级企业库、专家库,以及各类信息化系统资源库,已实现市县区业务和系统的顺利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通过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市县区联动,其意义不仅在于实现了各类资源的统一交易,更为重要的是,它以市场配置的方式引入竞争,实现了资源的最大价值。
统一规则让市场阳光运行
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统一的规则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阳光运行。
建设工程类及属于标准定制商品和通用服务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交易中心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能最大程度节约财政资金;产权交易、土地拍卖等出让项目和租赁类项目实行“有效最高价中标”制度,同时推行现场拍卖、电子竞价、密封连续报价等方式,杜绝了以前评审办法中的人情分、关系分甚至量身定制分,避免高价中标等不合理现象发生,最终形成“规则统一、科学可控”的市场价格体系,实现项目交易充分竞争和项目效益最大化。
此外,制定全市统一的、标准化的项目交易规则、操作流程、招标文件范本,使交易业务操作逐步规范化,实现市县交易规则的统一,推动市场交易走向规范化、秩序化。
管治结合净化交易市场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曝光台一栏持续更新,企业不良行为和行政处罚第一时间在此曝光。
曝光台,是交易中心惩治违规违纪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公开曝光的方式,让违规违纪行为无所遁形。据了解,为加大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2014年,该交易中心成立了全国首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实现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委托执法,改变了多头监管、尺度不一的传统执法模式。
不仅加大“治”的力度,还立足于“管”。创新监管措施,构建了“制度+科技+信用”立体式监管体系,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重点项目、存疑项目等进行随机核查,突出重点监管。此外,该中心还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监督,建立“一标一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