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6-01 来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为维护评标评审专家合法权利,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公管规〔2017〕7号)精神,结合合肥市实际,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5月23日出台了《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标准》。
《标准》对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发放范围及主体、评标评审费及交通费计算、评标时间计算、专家迟到、评标结果复议情况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该费用标准适用于依法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和库外邀请的专家,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劳务费支付。
《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积极性,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提高交易项目评审质量,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