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14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襄阳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局在征求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适用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的通知》,并以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全区。
该通知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主体在采购所有工程时都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履行采购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对于新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于采购限额以上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对于采购限额以下工程,由采购主体参照询价或竞争性谈判自行采购。该规定的出台,填补了该区政府采购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空白,为广大政府采购主体在执行工程采购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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