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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8-08-30     来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家、省、市规定应当列入目录的其他交易等。

  办法分别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业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组织、街道和国有企业的职责,并进行了具体细化。

  办法详细规范了进场交易程序,包括交易登记备案或核准、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发放招标(采购)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公开开标、专家评审、中标公示、中标确认等8个环节。

  办法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并明确具体内容,列入目录且达到交易标准的,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把执行办法情况作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督查,确保办法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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