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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多措并举,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日期: 2018-09-12     来源: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狠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一、积极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今年6月,新的保证金升级系统和业务办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来自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梁开火说:“之前招标项目代理需要亲自去跑当地的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有时候跑四趟五趟都不一定办理成功,费时费力费神。如今,只需要在新的业务办理系统在线提交必须的形式性资料和招标技术材料,在办公室里或者家里,一台电脑就可以轻松搞定。”去年以来,湘西州交易中心积极开发新的保证金升级系统和业务办理系统,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公告发布、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抽取评审专家、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见证书打印、投标保证金“一键退付”等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操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行以后为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节省了很多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其次,在开标之前与项目招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信息全部是锁定的,包括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单位的数量,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等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查看,极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项目公开公正的进行。此外,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体系“阳光”,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坚持升级监察设备,强化监督管理。实现音视频全程监控、建立专门电子监控室、配备自动刻录归档系统,有效提高了招投标管理水平。

  二、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中心场地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300平方米扩展到现在的5000平方米,根据实际最大限度科学合理的规划利用,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新增了自助办理区、自助抽取室、自助发布室等12个配套功能室。为防止各交易主体开标前相互接触,实行有效的物理隔离,增设了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评标(审)专家专用通道,一系列措施为推动平台阳光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正在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异地远程评标室建设改造工作,打造跨区域、跨平台远程异地电子评标环境,充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和事前告知。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能高效、及时的进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我中心政务和业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能一次解决的问题,坚决不让项目单位跑两趟”党组书记翟辉说。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秉承“服务高效、阳光透明”的原则,坚持“公心、忠心、细心、热心、匠心”的服务理念,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便利高效的服务之路。精心梳理业务,研究制定了10余项业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流程操作,确保公共资源场内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为了切实提升干部服务质量,规范机关作风管理,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绿色通道制等五项制度,公开展示在业务办理大厅最醒目的位置。以前,一宗项目办理需要来回跑3、4个科室办理,办理程序10来个,项目代理机构在一个程序上卡壳,反复跑腿准备资料、审核资料,耽误时间、费大力气才办理完成,现在针对实际项目进行分析,将面临办理哪些业务、走哪些程序、准备哪些必要材料都进行一次性告知,项目代理机构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业务,有计划地到交易中心办理,跑一趟可办理多项业务;并且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部流程,如招标公告发布要经历预约、入场、核验、发布等程序,牵扯到综合科和业务科还有分管领导,以前要有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去各个科室跑,现在只需要在网上一次发起,剩下的事由科室之间自行流转。中心各科室在办理业务时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资料不全的全部告知代理公司,并对时间节点做好记录。

  去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复评复议的项目多达50余项。主要包括投标人加分业绩造假、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全、投标报价得分计算错误、投标报价相关费率取值错误等问题。对此,中心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坚持信息公开和事前告知。一是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10号令)和《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公开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238号)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公告公示发布,包括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中标候选人主要业绩、关键岗位人员和评标加分依据等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实行开评标提醒制度。提醒服务作为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延伸与优化,内容主要集中在开评标两大环节。开标时,项目见证工作人员提醒各方交易主体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落实“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的要求,避免事后出现质疑和投诉。评标中,重点提醒评标(审)专家应注意三方面:投标报价算分,要求评标(审)专家熟记报价计算方式,细心统分;对于业绩加分异常,原件未提交、废标等情况,需评标(审)专家慎重处理;出现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要慎重讨论后决定。

  “目前项目异议投诉焦点主要集中在投标报价算分与业绩加分两方面,交易中心适当开展提醒服务,也为专家们戴上紧箍咒,促动大家树立严肃、认真、谨慎态度,不断规范评标行为,有效降低了评标过程中的差错率、失误率,有利于提交项目成交率,同时也避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评审专家由衷地说道。据统计,今年1-8月,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复评复议的项目仅为15项,极大的促进了项目实施,确保各方主体的工作效率和政府公信力,获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