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0-12 来源: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考评工作成效,近日,湘西州在评标(审)专家现场履职情况考评和通报的基础上,联合项目监管部门、招标人(采购人)及其代理公司,启动实施“一项目一考评”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评标(审)专家考评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推行“一项目一考评”制度,是《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履职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此之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7年2月起对评标(审)专家履职,主要包括考勤、无理索要评审费等现场表现情况,实行即时按月通报,并及时上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为评标(审)专家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此次严格推行评标(审)专家“一项目一考评”,较以往评标(审)专家考评更加全面、客观、公正。一是考评主体更全面。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方对评标(审)专家考评,变为行政监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三方主体共同考评。二是考评职责更清晰。三方考评主体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分别对评标(审)专家考评进行不同的职责管理。行政监督对评标(审)专家现场评标能力、水平、评标道德、遵守纪律,以及是否依法履职和评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和监督。 州交易中心负责对评标(审)专家的考勤、遵守现场管理秩序等情况进行记录,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评标(审)专家履职考评。招标人(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负责对评标(审)专家的评标能力、水平、履职等情况进行评价。三是考评等次认定更客观。履职考评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评标(审)专家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评定,评定更加有理有据。四是管理体系更完善。建立评标(审)专家“一项目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制度,在有关部门网站、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据统计,自推行评标(审)专家“一项目一考评”制度以来,已涉及项目55宗,评定专家229人次,其中,评定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专家分别为221人次、3人次和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