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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创新,不止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 2018-10-12     来源: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2015年10月30日,李克强总理考察调研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盛赞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实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

  截至2018年7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累计成交金额13493.26亿元,节约增值资金累计近5389.39亿元。实践证明,合肥市围绕保重点、促深改、惠民生、促质效,在公共资源配置改革领域彻底解决“九龙治水”、行政干预、腐败高发等突出问题,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持续、独具特色的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发展新路径。

  特色之一:“化学”整合平台,创新集各类具有公益性、公有性的公共资源交易国家级标准化服务示范平台,推动市场化配置新进程。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是国内起步最早、整合最彻底的。创新“以标准体系指导业务工作和以实际操作持续改进标准体系”的原则,全面规范业务管理和操作流程,实现由“制度管理”向“标准管理”的转型升级,获批国内首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化服务试点单位后,经国家标准委认定为全国首家示范单位。

  2015年11月,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从平台剥离,此举标志着合肥市历经改革不断创新,完全建成目前国内体制最健全、机制最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继续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前列。

  特色之二:完善评审规则,创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以有效最低价、有效最高价等为中标原则的评审体系,取得城市建设新实效。

  在招投标领域大胆引入国际通用规则。首先,出台政府规章引入规则。颁布《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规定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实施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在产权交易、拍卖领域实施有效最高价评审规则。颁布地方立法法定规则。2013年颁布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明确有效最低价、有效最高价为合肥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要竞得原则。

  评审规则唯创新不止步。2010年,创新采用重点子目详细评审,对主要材料、占造价比重比较大的子目详细评审,并逐渐过渡到对所有报价子目进行全面评审;2013年创新总价中位值方法,并针对城市轨道项目技术要求高,施工风险大的特点研究创新采用三阶段评审法;2016年在公路、水利项目上创新采用信用折算法,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成熟的信用评价结果,给予优秀单位技术标加分和商务标优先中标的机会,实现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中标概率高的效果。

  截至目前,在有效最低价、有效最高价评审体系框架内,公共资源交易累计完成62246个项目,节约增值资金达5300多亿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有力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提品提质、提速增效。

  特色之三:坚持制度规范,创新集“决策、监管、服务、操作”四分离独具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活样板,推动法制合肥新建设。

  2013年5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实施全国首部公共资源交易地方立法《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法律授权合肥市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处罚权。

  截至目前,合肥市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为基准,以地方条例为基本,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公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联动管理办法》等涵盖交易监管、服务、操作、执法100多部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以制度规范交易,确保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特色之四:信息技术引领,创新集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地市共享、互联互通的多层级跨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释放市场新活力。

  目前,合肥市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全程电子化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网上竞价、网上商城采购等“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功能,全程电子化项目交易率平均已达94%以上;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在线审批、在线备案,交易过程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异常情况的动态预警。

  按照“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思路,联合省内芜湖、马鞍山、阜阳等12个地市县共享共建,推进“徽采商城”建设步伐,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形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盘棋”格局。自网上商城运行以来,共受理完成交易订单13万多笔,交易总金额超16亿元。

  开放交易数据接入平台。破除信息壁垒,统一、开放数据接入平台,实现省市县、省直及其他市县、社会中介代理等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信息共享共用,释放交易市场开放力度。

  特色之五:找准问题点穴,创新确立涉诉事项六分离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一体化信用联建联惩,扭住信用城市建设新关键。

  十多年来,合肥市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全新监管模式,以规范化监管、精准化打击,呈现出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的新内涵。成立全国唯一执法队伍,负责开展交易标后巡查,组织标后履约约谈,查处交易违法违规问题。创新确立集“受理、调查、审查、决策、执行、反馈”六分离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

  制发合肥市公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和办法,细化违法违规适用处罚层级,规范自由裁量,实施违约追责、失信惩戒、同案同处、同案同罚,强化监管“零容忍”,执法监管力度逐年提升。

  同时,对市、县两级监管机构做出的不良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共用,同发布,建立市县一体化信用管理体系,自动汇入信用数据库,强化联合惩戒,营造“不能不守信、不敢不守信”的交易环境。

  特色之六:探索数据分析,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在公共资源配置、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水平,打造“智慧合肥”新名片。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秉承“互联网+”思维, 立足于数据监管和数据服务应用,全力推行全程电子化交易,建立数据辅助决策和监管机制,推动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创新。

  自合肥市首次探索电子招投标至今,共完成交易项目71472个,入库交易主体69997家,汇聚近20个T海量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资源富矿”。

  研发分析市场主体交易数据,形成企业交易竞争力指数,帮助企业判断交易能力是否契合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引导合理报价。通过交易行为关联分析模型,捕捉、还原围串标痕迹,为交易预警研判监管提供依据。挖掘政府采购成交参数,研选单位采购热点,快速推荐商品,比对成交价格,为消费决策提供支撑,节省政府采购成本,提升政府采购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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