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0-31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开展了以“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廉政风险”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通报了襄阳市7起串通投标犯罪案例。通过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讨论会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角度,明确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应坚持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流程控制的实施主体,从事政府集中采购代理的同志,要牢固树立防范廉政风险意识,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执行采购程序等重点关键环节,自觉加强管控。
明晰事权,依法代理。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代理协议,明确采购范围、权限和期限等事项,并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代理人员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得越权乱作为。
合理设岗,权责对等。应将政府采购活动划分岗位风险等级,科学地设置岗位;建立岗位间的监督制约机制,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等岗位原则上分开设置并定期轮岗。
分级授权,相互制约。应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细化内部审核的要素、标准、权限和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相互监督制约。
讨论会还认为,要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依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厉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