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14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对于评委参加评标评审活动迟到;评标专家不会或者不能熟练使用电子评标系统,造成评标过程延误;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违反评审评标工作流程或者出现差错失误,以及做一些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事情,要求各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严格执行《蚌埠市评标评审专家日常考评办法》,在每一个项目开标前,及时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领取《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日常考评表》,按照考评细则对每一位评标专家的行为给予逐项记录。在项目评标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将考评表及相关证据等佐证材料送监督科核实后签字确认;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对经监督科确认的情形做出扣分分值认定,并将处理信息依法予以公开,对符合行政处罚的情形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将考评表移交至业务科;业务科将行政处罚决定和考评表移交至专家抽取室,专家抽取室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和考评表对扣分情况或其他处理信息予以录入信息系统。
蚌埠市通过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的评标、评审行为,有效地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