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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巡视办来武汉市公管办检查指导

发布日期: 2018-11-29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11月27日,湖北省委巡视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领导一行,来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就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中发现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督办工作推进情况听取汇报。省巡视办督办处调研员田国栋,省公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鲁江出席会议,武汉市公管办、市直有关部门、区公管办以及相关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武汉市公管办主任张贵达主持。

  会上,市公管办副主任吴福生从专项整改主要工作、整改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原因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参会各区、各部门和企业分别发言,介绍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在整改中的难点和困惑。随后省局监督指导处处长陈建新对大家提出的难点和困惑从实践角度进行了专业解答,并介绍了荆门、随州两地整改情况。

  省巡视办督办处调研员田国栋介绍了专项整改督办工作的背景,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地方党委要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各区党委书记要承担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就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包括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要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领导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上报有关材料,督促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承担督促整改责任。一要履行主管职责。各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深入开展检查督办,共同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全面整改。二要强化督办机制。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根据任务清单,把具体工作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每个事项有人抓有人管。三要切实履责。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压实责任,认真整改,各级招投标业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违规行为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到位。各级综合监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审核把关工作。四要标本兼治,要从招投标业务监管部门的角度举一反三,注重把个性问题的整改与面上问题的解决相结合,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省委巡视机构要承担跟踪督办责任。本月底或下月初,我们将对武汉市各地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整改任务是否分解,整改责任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结果是否达标,移交问题是否依法依规。回访后各巡视组将形成书面报告,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入清单,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鲁江最后讲话并提要求。张鲁江首先肯定了武汉市前段时间所做的整改工作,总结归纳为四个特点:整改责任落实、问题清单明晰、督办整改得力、整改成效显著。同时指出了三点不足:不平衡、不清晰、不确定。他说,今天的会很有必要,十分关键。通过今天的会,大家进一步的提高了站位,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方法,进一步把握了政策,达到了效果。他指出,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是一项“急难险重”的工作。整改工作虽然面临很多困难,但也是一个良好的解决问题的契机,12月5号是武汉市的整改最后期限,时间紧迫,希望大家高度重视。

  最后张鲁江就专项整改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更加提高站位,包括政治站位、大局站位和责任站位。二是更加争取主动,坚持大员上阵,把握时间时机,协调各方参与。三是更加正视问题,精准客观掌握情况,实事求是分析问题,依法依规回应。四是更加强化指导,特别是法规指导、程序指导、结果指导。五是更加突出实效,巡视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