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2-14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12月4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合同处和政府采购处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宪法》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由合同处和政府采购处党支部牵头,以集中学习、讨论的形式进行。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两项内容:一是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题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讲话要点;二是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
在学习讨论的过程中,同志们一致认为,组织这样的活动对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及运用宪法非常有意义;同时,同志们表示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谈到的“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要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等内容,感触颇深,受益非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