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1-03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行为,解决部门多头执法问题,理顺相关部门执法权限,根据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要求,蚌埠市五河县公共资源局率先在三县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工作。
经县政府研究批准,近日五河县公共资源局与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委、县市场局六个部门分别签署了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协议。该委托执法工作将属于六部门的政府采购、交通、水利、房建市政的工程招投标、拍卖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规定116项行政处罚权集中整合为63项,经相关部门委托授权后由县公共资源局统一行使。此次委托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县公共资源局与六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执法的主体、范围、权限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