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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进一步规范政采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1-18     来源: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加强评审工作管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湘西州财政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通知》,从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对政府采购各交易主体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对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强调。

  明确工作职责。针对以往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通知》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评审组织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再明确,如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维护评审程序,监督评审专家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审结果,对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请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入评标室进行辅标提供了依据,督促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加强监督制约。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现场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通知》针对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有效解决了以往评审工作出现问题后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如“对于评审专家未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制止,并出具书面意见,评审专家不予认同的,在书面意见上陈述理由并签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加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组织相互之间监督制约力度,推进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加大查处力度。为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通知》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组织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分别进行了罗列,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补齐了监督执纪方面的短板,对各交易主体起到了警醒警示作用。

  《通知》下发后,州交易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相关要求,将《通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的基础上,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入评标室进行辅标、按照“一标到底”的原则加大中心的见证监督力度、加强对代理机构、专家的日常管理,为行政监督部门的考评处理提供依据,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