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6-14 来源: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于6月10日开始执行。
与原收费标准湘发价服〔2016〕711号相比,此次新出台的服务收费标准变化较大。一是建设工程交易方面,收费标准由原来按费率差额累进计算修改为按固定档次一次性计费,收费平均降幅38%。其中,明确了难以计算中标额的项目收取2000元,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收费限额由原来的56000元降低为50000元。二是地(矿)产交易方面,收费范围取消了协议出(转)让、出租、抵押等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内容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仅保留了一级土地市场(含土地指标)交易。其中,收费费率平均降低25%,对未成交的服务费用由原来的1620元/宗降低为1200元/宗。三是产权交易方面,费用由交易双方分别同费率差额累进缴纳修改为按固定档次平摊,收费平均降幅68%。如:某产权成交金额1000万元,交易服务费由24000元降至2000元,降幅达91%。四是其他方面,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依旧免费,特许经营权交易也纳入了此次免费的范围。
新规的执行将进一步规范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大幅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助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