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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倾听意见,优化图书政采

发布日期: 2019-06-26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2017-2019年度图书类预选采购资格招标共有5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入围46家预选供应商。执行要求:预算金额在5-100万,采购单位直接向预选供应商采购,100-300万,实行预选采购,300万以上可实行预选,也可公开招标。预选的定标方法为采购单位从预选供应商库中推荐不多于2家供应商,再从投标响应的预选供应商中抽取8家(响应不足8家的则全部抽中,不再补抽)参与网上竞价;采用“N+2”定标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执行中有采购单位反映存在供应商之间恶性竞争,导致提供的书单质量降低,最新出版图书比例减少,符合要求的品种减少;中标供应商配合的积极性不高,服务品质低等突出问题。为此,经与深圳市采购办沟通,于6月18日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图书政府采购座谈会,采购中心分管领导、市采购办、货物采购部、预选和合同管理部、市史志办等5家采购单位、深圳书城中心城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图书预选供应商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货物采购部、预选和合同管理部分别介绍近两年图书公开招标及预选采购执行情况;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代表对图书政府采购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图书类项目按照服务类模板进行修改,参照服务类预选方式实行新一轮图书预选采购,供应商采取固定折扣率报价及提供服务方案等。

  通过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交流,会后与市采购办进一步研究讨论,明确了图书类项目是否应继续实行预选制度及如何转变图书类项目的预选方式,把更多的自主权交给采购单位,尽可能解决供应商之间的恶性竞争等问题。

  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及供应商的意见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对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完善图书政府采购实施方案,接下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加强与采购单位及供应商的密切交流,多听取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切实做好图书政府采购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也衷心希望各采购单位及供应商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共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