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8-23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国家产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各项工作。今年来,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持续推进。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构建“1+1+X”省级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授权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限。
二是落实和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推动普达措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纳入国家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制度,实现生态保护领域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三是落实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截至7月15日,完成清产核资村组数179331个,基本完成清资核算数据录入;全省129个县(市、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数据已全部通过农业农村部质检入库。
四是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推动年内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