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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

发布日期: 2019-09-27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了若干条信用建设任务,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第一时间研究落实《意见》要求,学习借鉴宝安、前海、坪山、龙岗等部门的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市信用建设重点工作。8月20日,深圳市在宝安区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会议。受艾学峰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吴优副秘书长出席会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余璟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前,全体参会人员到宝安区西乡街道真理街参观“诚信示范街”,走访诚信商户,听取诚信商户介绍创业故事和诚信经验理念;体验“企信惠”应用,通过扫取商户信用二维码,全面了解商户信用信息;“企信惠”应用还链入了消费评价,倒逼商户诚信守法;现场还展示了诚信公约、信用承诺等信用工具在社区开展的情况。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宝安区诚信建设汇报片,宝安区、前海管理局、坪山区、龙岗区先后作了工作报告和表态发言。宝安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为五个率先,即率先在全市成立信用专业机构,率先在全市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率先在全市归集信用数据,率先在全省解决执行难,率先在全国推进信用标准化建设。前海在创新做法上,以数据归集和应用为基础,科学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府、市场、市民三个领域之间的互联互通;在经验成效上,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创新、信用的监管执法创新、面向市场机构的信用服务创新;在深化信用改革上,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出台“信用税收”十大举措、首创性建设全国自贸片区信用合作交流平台。坪山形成了以服务监管、服务公众、服务决策为主要目标的全方位社会信用体系,具体体现为“四个一”,即建立一套涉及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保障、监管等全流程的信用管理制度;搭建一个以执法监管为手段、公共信用为基础、联合奖惩为保障的区级应用平台;梳理、整合一张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打造一套“1+2+N”诚信宣传体系。龙岗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连续两年列为区重点改革项目;出台实施《龙岗区诚信体系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建成区级联合奖惩系统,并出台多个领域区级联合奖惩备忘录;创新推出以信用为基准的新型融资模式;探索“信用承诺”+“信易批”的政务服务模式;推动“信用+执法”模式等等。

  会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技术委员会有关领导宣读了《关于同意宝安区开展社会信用标准化试点的批复》。市信用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二是要认真抓实抓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三是要认真对照2019年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

  会议最后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抢抓优化营商环境战略机遇。各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要把握重点,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各项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坚持“中央有部署,深圳有行动”,重点围绕会议部署安排,将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准落深、落细落小,务求见到实效;三是要坚定信心,推动全市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各区各部门要肩负起为全国提供新示范的使命,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等广阔领域探索和拓展,为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更多可复制推广的鲜活案例和精彩样本,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