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0-24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网站
加强绩效管理是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脱贫质量和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关键措施。云南省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强化担当责任意识,在大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保持资金监管高压态势,为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9年,云南省财政厅以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实施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为主线,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理顺职责分工,强化动态监管,推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从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变。截至目前,纳入绩效管理的扶贫资金规模687.2亿元,居全国第一。
一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印发《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延伸部署到扶贫项目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明确由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直接在动态监控系统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职责任务清晰的工作机制。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行业部门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财政部门侧重于对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复核,形成有分工、有合作的联动监管态势。
二是实施“四同步”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随同项目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同步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
三是实施全天候督导。省财政厅每天专人对各地扶贫绩效信息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督导,第一时间督促各地立行立改。配合财政部驻云南监管局等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对 8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州市进行重点审核,每5个工作日向州市反馈一次问题清单,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核实整改。
四是建立三级联审制度。针对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规模和整合力度大的实际,实行由财政部门发起,部门(单位)填报初审,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复核督导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质量。
五是加强实地调研。省财政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实地调研,加大向财政部请示汇报,通过下发注意事项提醒、制发系统操作手册、录制操作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对各地上报的问题建立迅速有效反馈机制。
通过综合施策,进一步落实了项目部门(单位)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到每一笔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监管职责清晰。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助推了全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云南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已转发全国其他省区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