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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获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发布日期: 2019-11-01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0月20日在乌镇举行了试验区建设启动会,为浙江省等六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省市颁牌。

  根据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部署,国家选择在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开展先行先试。通过三年左右探索,在试验区构建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增长,对试验地区GDP贡献率不断提升,产业数字化渗透率不断深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其中,浙江省将代表长三角地区,重点探索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去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数字经济和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命名。此次获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有利于浙江省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积极推动政府、经济、社会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对浙江省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委网信办、经信厅、大数据局等部门,加强合作分工,结合浙江省实际和试验重点,统筹各类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细化完善任务清单、成果清单和分年度推进计划,尽快研究制定详细的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报国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