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1-14     来源:蚌埠市财政局网站

  10月29日至30日,蚌埠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主持会议,副主任高萍、周刚民、赵同良、徐伟红、王庆国,秘书长姜晓天出席。副市长张晓静、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高仁宝,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监管情况,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和金融企业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审判员、检察员进行了述职评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