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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召开“新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 2019-11-21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网站

  11月18日,为尽快启动《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起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建新主持召开了《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省司法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外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能源局、通信管理局,昆明海关、省社科院、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等相关业务处(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进行了研究分析,围绕《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提纲(讨论稿)》,参会单位对照职能职责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会议就《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研究起草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并作细化分工;同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立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