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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完成13家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 2019-11-21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网站

  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是维护失信者正当权益的体现,有利于促使失信主体提升信用意识,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要求,云南省于7月1日起开展“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2019年10月,全省共有15家企业递交20条信用修复申请,通过省市初复审、国家有关部门终审,删除了13家企业涉及的14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具体为:云南吉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星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沧安然南伞边民互市服务有限公司、宣威市云鑫建设有限公司、云南临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捷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玉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新达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建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人民医院、昆明官渡大酒店、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开展信用修复的过程中,云南省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确保信用修复涉及主体信用承诺100%覆盖。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