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2-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 湖北
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要求所有武昌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2018年11月1日起,停止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收取投标保证金。
及时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通过发布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简化流程,一次办结,及时清退以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执行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督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落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的硬性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强化政府采购份额预留。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预留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依法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全面响应“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建立政府采购投诉专人专岗制和限时办结制,在法定30日的基础上,缩短至25日,进一步提速升级。
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整治。对武昌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服务行业。严格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实行歧视性待遇或差别待遇的行为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