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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采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发布日期: 2020-01-07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对标国际标准做出“硬”规定——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平等进入;资金技术人力土地,平等使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透明公正,旨在充分保障公平竞争。

  2019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领域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提升。

  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程电子化。从项目受理到采购文件编制,从供应商网上投标到电子化开标“秒开”,从智能化网上评审,到无纸化网签合同,做到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交易透明化、系统智能化,极大地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文件中明确给予小微企业 6%的价格扣除,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红利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大幅提高。据统计,2019年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13.31亿元,占实际成交总额的52.88%,小微企业中标金额8.35亿元,占中小微企业中标金额的62.73%。

  助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中引入信用因素,同时,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键调用”、权威准确。据统计,项目评审中引入供应商信用信息以来,约有2.46%的供应商因诚信档案缺失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有力促进了“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