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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南京市取消政采保证金

发布日期: 2020-04-03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城市”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包括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特殊项目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经主管预算单位批准。以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测算,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超过1.6亿元,惠及企业1000余家。

  以往供应商在参与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时就无需缴纳采购文件费和交易服务费,这次取消投标保证金,更是清除了广大供应商尤其是小微企业资金流转的障碍,企业在南京参与政府集中采购将实现“零成本”。近年来,中心一直千方百计地主动联系供应商清退历史留存的政府采购保证金,截至2019年共计退还4000余笔、6000万元保证金,惠及企业超过4000家。

  下一步,交易中心将以更深层次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简化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主体负担,以打造“宁满意”工程为重点,推动交易服务品质再提升,让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