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12-13 来源: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采购完成后顺利实施,蚌埠市公共资源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交易项目合同备案制度。在备案过程中仔细审查招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招标采购文件以及投标报价文件一致;同时突出对履约担保的审核,严格审查中标成交单位是否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交纳履约担保,重点审核履约保证金交纳凭据,尤其是银行进账单、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否真实有效。在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招标采购人进行整改。2017年已完成950个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招标采购人及中标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标后监管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于超期未合同备案的,进行通报,督促招标采购人办理合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