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断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加强信用管理、健全奖惩机制,营造阳光透明、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4.9万余家交易主体,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这样一个交易主体信息库。在这里,投标企业、中介机构等交易主体的企业业绩、信用状况等近百万条各类信息记录在内,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成为社会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参考。在进入信息库之前,企业要作出诚信承诺,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信用承诺,如属虚假承诺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
信用,成为参与交易的门槛和参与交易的重要前提。据介绍,市公管局将诚信状况纳入投标人资格评审内容,对信用记分达到一定标准或被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在重大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大力推行“商务+技术+信用”评标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设置为评审指标;将省交通、水利、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纳入评审范围,对信用评价好的企业予以技术标加分和商务标折价的优惠。
企业一旦失信将付出惨重代价。市公管局负责人介绍,建立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对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在处罚的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推动部门、行业、区域间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案件罪名目录及证据移送标准,在全国率先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联动市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人等失信主体开展联动惩戒,并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会同市建委、轨道公司相关部门联合对入库预选承包商、轨道交通施工及监理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将投标企业投标行为列为信用考核指标之一。不仅本地违规本地受限,市公管局还与省内铜陵、六安、芜湖、阜阳、滁州等市协同推进信用共享,推动建立“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
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