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2018-0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32018TJ100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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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津北方黄金珠宝园有限公司2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25 |
挂牌价格 | 6,268.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8-07-05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提示提醒等内容:见附件《重要信息披露》 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见附件《重要信息披露》 3其他披露内容:见附件《重要信息披露》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整体转让,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引入一家投资者,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拆分交易,不得以接受联合投资或信托计划投资等方式受让本项目。 2、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公告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 3、如意向受让方需咨询标的相关情况或查阅相关资料,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即人民币18804298.50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5、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不得低于挂牌底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交易价款余额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6)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当日,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的。 9、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毕之日止,期间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10、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产权交易手续费、鉴证手续费、代理佣金、网络竞价费用、证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费等全部由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1、本次股权转让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历史沿革、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发生任何变化的,由最终受让方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