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0-09 来源:公共资源网
经济新常态下,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之一是紧抓重点项目这个龙头,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具体来说,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及时掌握和把握重点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对已进入审批环节的重点项目要主动介入、上门服务、跟踪咨询,为重点项目尽早进入招标程序做好基础性工作。重点项目进场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办分离、依法依规、集中交易、高效便捷、有利发展的工作机制。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即告知重点项目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手续等全部内容,要尽最大努力方便项目业主办理相关业务,节约办事成本,更好地改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对重点项目法定招标条件由项目业主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交易中心可容缺登记进入招标程序,但其法定招标条件应最迟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补齐,并完善招标登记手续。
按照“随到随办、加班加点、不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的原则,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先登记、优先发布招标公告、优先组织开评标活动,交易中心实行全天候(包括节假日)工作制。凡符合法律法规明确最低时限要求的重点项目,无论双休日或节假日,均须规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