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30 来源:公共资源网/公共采购杂志
随着市场的更加开放和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参与企业越来越多,产生的各类质疑也随之增多,比如对市场准入的质疑,对招投标流程的质疑,对评标专家和评标结果的质疑等,这对交易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张琪
确保交易公平,减少不必要的质疑,首先必须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流程、秩序和相关规则。一是要规范招投标流程,制定流程图,并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将招投标程序固化为必要环节,确保各环节操作规范。二是要全面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人不能随意对示范文本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最大限度减少可选条件设置。三是要加强评委管理考核,对评标专家专业技术、职业道德、评标经验等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将专家管理纳入诚信平台管理。
其次,实行交易信息、交易流程、交易结果全公开。一是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开,所有进入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所有潜在投标人的监督。二是实行中标结果公开,如实公布中标企业信息、中标金额和技术标得分,接受所有竞标企业乃至社会的监督。三是实行不良行为公示,对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规章的投标人、咨询机构进行网上曝光,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另外,注重交易过程中开评标环节的管控。管控不是干涉,而是在充分尊重评标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和沟通。比如对废标情形的认定,其依据要经得起推敲和检验;对个别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的倾向性言论要及时加以制止;对因招标文件错误导致评标难以进行的情况,要向投标人真诚解释,消除误会。